常用的食品防腐劑-脫氫乙酸鈉或?qū)⑼顺鰵v史舞臺?
脫氫乙酸鈉,又名脫氫醋酸鈉,是繼苯甲酸鈉、尼泊金、山梨酸鉀之后又一代新的食品防腐保鮮劑,對霉菌、酵母菌、細菌具有很好的抑制作用,廣泛地應用與飲料、食品、飼料的加工業(yè),延長其存放期,避免霉變損失。其作用機理是有效滲透到細胞體內(nèi),抑制微生物的呼吸作用,從而達到防腐防霉保鮮保濕等作用。在食品生產(chǎn)中常被作為防腐劑使用。正確使用對人體無害,如果使用不當,可能會對人體有害。
現(xiàn)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規(guī)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的應用范圍包括面包、糕點、焙烤食品餡料及其表面用掛漿、淀粉制品、黃油和濃縮黃油等。其中,面包、糕點的最大使用量為0.5g/kg。而在2021年根據(jù)GB 276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guī)定:米粉制品中不能添加“脫氫乙酸鈉”。 近日再次申請脫氫醋酸鈉的適用范圍 依據(jù)衛(wèi)生部告知 脫氫醋酸鈉 在新實施的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 -2011 沒有該物質(zhì), 脫氫醋酸鈉在2008年公告之前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 --2007中也沒有脫氫醋酸鈉,因此 脫氫醋酸鈉 不論依據(jù)哪個標準 都是不能在糕點類食品中使用的。
附:2019年12月,市場監(jiān)督總局也將辣條徹底歸類到禁止添加脫氫乙酸鈉的品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 禁止生產(chǎn)經(jīng)營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chǎn)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 外的化學物質(zhì)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zhì)的食品,或者用 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chǎn)的食品;
第四十六條 食品生產(chǎn)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關于食 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的規(guī)定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在食品生產(chǎn)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zhì)和其他 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zhì)。
如果禁用脫氫乙酸鈉,是否有其他食品防腐劑能夠有效替代?上述技術研發(fā)人員表示,醋酸類食品添加劑,如粉末醋、醋酸、竹葉醋等,都是從天然食材中提取的,可以抑制食品發(fā)霉,但不宜使用過多,否則會影響產(chǎn)品的風味,成本會比脫氫乙酸鈉略高。
作為消費者如何辨別食品中是否還有脫氫乙酸鈉,市面上現(xiàn)在有一款產(chǎn)品可以是可以檢測到是否添加脫氫乙酸鈉的。HW-SJ10TQYSN脫氫乙酸鈉檢測儀檢測下限:0.001g/kg 線性范圍:0.001-500g/kg提供完備的附件配置,采用美觀、耐用的鋁合金工具箱,小且輕便,方便用戶于固定實驗室或移動實驗室的操作,箱內(nèi)配件齊全,維護簡單,可隨時隨地進行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