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食品安全?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有哪些?
什么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在生產、加工、配送、銷售和消費的全過程中,保障食品的質量與衛(wèi)生安全,以確保食品無毒、無害,符合營養(yǎng)要求,并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
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有哪些?
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非食品原料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除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生產的食品,或者利用回收的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2. 含有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
3. 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
4. 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制作的食品;
5.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中,營養(yǎng)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
6. 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7. 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8. 未按規(guī)定進行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9. 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10. 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11. 沒有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
12. 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為防病等特殊需要的食品;
13.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或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
什么是食品摻假、摻雜和偽造?
“摻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價或沒有營養(yǎng)價值的物品,或從食品中抽去了有營養(yǎng)的物質或替換進次等物質,從而降低了質量,如蜂蜜中加入轉化糖,巧克力餅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摻雜”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雜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鈉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紅磚粉末等;“偽造”是指包裝標識或產品說明與內容物不符。
為了保障人們的身體健康,確保食品安全至關重要。政府、企業(yè)和消費者均需要共同努力,加強對食品生產、流通和消費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管和管理,從源頭上提高食品安全質量,確保人們能夠放心食用健康安全的食品。只有通過嚴格的監(jiān)管和科學的管理措施,才能構建一個安全可靠的食品供應鏈,保障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